关于重新采购的门并给对方安装的费用,这属于营业外支出。具体来说:
1. 定义与性质: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在这个案例中,由于门不合规而重新采购和安装,这笔费用并非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常规支出,因此应归类为营业外支出。
2. 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到这个案例,可以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如果款项已经支付),或者贷记“应付账款”等负债科目(如果款项尚未支付)。
3. 税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营业外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通常不得扣除。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营业外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比如公益性捐赠支出等。在这个案例中,由于重新采购和安装门的费用并非公益性捐赠或其他特殊可扣除项目,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予以剔除。
综上所述,重新采购的门并给对方安装的费用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予以剔除。
关于重新采购的门并给对方安装的费用,这属于营业外支出。具体来说:
1. 定义与性质: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在这个案例中,由于门不合规而重新采购和安装,这笔费用并非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常规支出,因此应归类为营业外支出。
2. 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到这个案例,可以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如果款项已经支付),或者贷记“应付账款”等负债科目(如果款项尚未支付)。
3. 税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营业外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通常不得扣除。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营业外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比如公益性捐赠支出等。在这个案例中,由于重新采购和安装门的费用并非公益性捐赠或其他特殊可扣除项目,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予以剔除。
综上所述,重新采购的门并给对方安装的费用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予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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