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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了个公司属于技术信息服务,2023年9月销售了技术服务158000税额8943.4元,当月没有进项发票,但增值税报表上进项税额有填与销项税额相同数字,正常申报了。进项发票于2023年12月25到票30万,进项税额是16981.14,此笔进项并未抵扣。这个会不会有问题?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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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增值税申报时,确实存在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点。首先,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公司在2023年9月销售技术服务时产生了销项税额8943.4元,但当月没有相应的进项发票来抵扣这部分税额。尽管如此,增值税报表上却填写了与销项税额相同的进项税额数字,并且已经进行了正常申报。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申报时填写了不存在的进项税额,这可能会导致税务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在没有进项发票的情况下,只报告实际产生的销项税额,并在后续收到进项发票后,再进行相应的税额调整。 至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的30万的进项发票和相应的进项税额16981.14元,这笔进项税额并未抵扣之前的销项税额。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将这笔进项税额用于抵扣未来的销项税额,或者申请退税。但是,如果选择不抵扣,那么这笔税额将无法减少公司的税负。 总结来说,公司在处理增值税申报时应该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因错误报告而导致的税务问题。对于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税务策略来决定是否进行抵扣或退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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