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3年的时候做了一笔会计分录,借方是主营业务成本13350元,贷方是应付账款13350元。在汇算清缴之前收到了8660元的发票,4690元未收到发票。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已经调增了4690元。现在需要做会计分录来反映这些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将原来记录的应付账款进行调整。因为您已经收到了8660元的发票,所以需要将这部分金额从应付账款中减去。同时,由于您未收到4690元的发票,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调增这部分金额。所以,现在的会计分录应该是:
借:应付账款 8660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 8660元(假设您收到的发票是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的)
这样,原来的应付账款就调整为4690元。接下来,由于您在汇算清缴时已经调增了4690元,所以不需要再进行其他会计分录。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3年的时候做了一笔会计分录,借方是主营业务成本13350元,贷方是应付账款13350元。在汇算清缴之前收到了8660元的发票,4690元未收到发票。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已经调增了4690元。现在需要做会计分录来反映这些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将原来记录的应付账款进行调整。因为您已经收到了8660元的发票,所以需要将这部分金额从应付账款中减去。同时,由于您未收到4690元的发票,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调增这部分金额。所以,现在的会计分录应该是:
借:应付账款 8660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 8660元(假设您收到的发票是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的)
这样,原来的应付账款就调整为4690元。接下来,由于您在汇算清缴时已经调增了4690元,所以不需要再进行其他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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