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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是北京的,分公司是香河的,我们都已经注销一年多了,还能...

总公司是北京的,分公司是香河的,我们都已经注销一年多了,还能走清算程序么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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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注销公司清算程序的探讨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想先解释一下清算程序。清算程序通常包括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 在你们的情况中,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已经注销一年多了。根据《公司法》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以公司为例,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退出市场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然而,你们已经注销了一年多,这可能已经超出了法定的清算期限。具体是否还能走清算程序,可能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因为清算程序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例如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一些纠纷。 我建议你们可以联系当地的市场监管局或相关政府部门,他们会根据你们的具体状况,提供更准确的建议。同时,也要做好相关的法律咨询,以便更全面地了解你们的权利和义务。 希望我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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