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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①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销售情况 普通纳税人出售不能抵...

①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销售情况 普通纳税人出售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且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税率为3%,此时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也可以选择享受减税优惠政策,按3%或者2%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此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②2008年12月31日之后购入的固定资产销售情况 普通纳税人在增值税转型后出售固定资产时,由于购买时的进项税额已扣除,将被视为正常销售,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老师这个知识点对吗?依据是那个文件?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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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到的知识点基本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文件,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销售情况,普通纳税人出售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且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税率为3%,此时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享受减税优惠政策,按3%或者2%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此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对于2008年12月31日之后购入的固定资产销售情况,普通纳税人在增值税转型后出售固定资产时,由于购买时的进项税额已扣除,将被视为正常销售,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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