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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教一下,我们公司解散了,还有一些货款要追回,请...

老师,你好,请教一下,我们公司解散了,还有一些货款要追回,请了一个工人帮跟进,如何出这个费用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12日
回答 1
学员你好,这种情况在会计处理上可以这样考虑。 首先,对于请工人帮忙跟进追回货款所产生的费用,如果该工人与公司存在劳务关系,比如签订了临时劳务合同,那么这部分费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 劳务费”科目。 具体操作时,当支付劳务费用时,根据支付凭证借记“管理费用 - 劳务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如果是现金支付)。 不过,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要确保劳务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要有相应的审批流程;二是要取得合法的劳务发票作为记账凭证,如果没有发票,可能会在税务方面面临风险。 另外,从公司整体清算的角度来看,这些费用也可以在清算费用中列支,但同样要遵循上述关于费用合理性、凭证合法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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