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在会计领域摸爬滚打了十多年,处理过各种各样的税务问题。今天就来和大家详细聊聊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减免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 一、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免政策
1. 增值税免征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 增值税减征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 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1.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减免情形
-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总之,这些税收减免政策是国家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而出台的重要举措。大家在处理税务问题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政策,确保企业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
好的,我在会计领域摸爬滚打了十多年,处理过各种各样的税务问题。今天就来和大家详细聊聊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减免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一、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免政策
1. 增值税免征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 增值税减征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 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1.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减免情形
-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总之,这些税收减免政策是国家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而出台的重要举措。大家在处理税务问题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政策,确保企业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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