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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单位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有个供应商我们打款和发票抬头是...

老师,我单位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有个供应商我们打款和发票抬头是一致的,就是货到我单位后,过磅单抬头写的是别的单位,现在税务让我们更正申报,这个咱怎么更正申报啊?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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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老会计,这种情况确实需要谨慎处理。以下是针对你单位问题的详细分析和解决方案: --- ### 一、问题核心分析 1. 发票与打款一致:说明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抬头和实际收款方无误,符合“三流一致”(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的要求。 2. 过磅单抬头错误:过磅单属于货物交接凭证,抬头与发票不一致可能导致税务质疑货物流的真实性,进而影响税前扣除。 --- ### 二、更正申报的具体步骤 #### 1. 明确税务调整方向 - 确认差异点:过磅单抬头错误可能导致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如成本费用凭证不合规),需调整对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 调整范围:仅涉及过磅单对应的货物成本部分,需重新核算并调整相关年度的纳税申报。 #### 2. 更正申报操作流程 - 收集证据材料: - 补充提供与发票抬头一致的《货物验收单》《入库单》等内部凭证(需盖章)。 - 要求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解释过磅单抬头错误的原因(如误填、系统错误等),并加盖公章。 - 准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等全套资料。 - 填报更正申报表: -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对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 - 调整《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其他”项,注明“过磅单抬头错误导致成本调减”。 - 在申报表附注中说明:“因供应商过磅单抬头错误,调整XX年度成本XX元,已补充提供验收单等凭证。” - 提交资料备查: - 将上述证据材料一并上传至电子税务局“备查资料”栏目,或留存纸质资料以备税务核查。 #### 3. 风险防范补充措施 - 账务处理:若已结转成本,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冲回错误凭证,重新录入正确凭证。 -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 (跨年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如需补税) - 后续管理:与供应商协商重开过磅单或补充盖章说明,确保未来凭证一致性。 --- ### 三、税务沟通要点 1. 主动说明情况: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发票与打款一致,过磅单为笔误”,并提交全套证据材料。 2. 引用政策依据: -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强调成本扣除需凭合法凭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明确内部凭证可作为补充依据。 3. 态度与技巧:避免直接承认“偷税漏税”,强调“凭证瑕疵导致的非主观错误”,表达配合整改的意愿。 --- ### 四、注意事项 1. 时间限制:更正申报需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般为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即次年5月31日前),逾期需申请延期或按税务处罚流程处理。 2. 留存证据:所有补充材料需加盖公章,并与原资料一并存档,以备后续稽查。 3. 长期建议:加强供应商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单据抬头必须与发票一致”,避免类似问题。 --- ### 五、总结 通过补充内部凭证、更正申报表、主动沟通税务三步,可有效化解风险。核心逻辑是:用合法内部凭证证明货物实际接收方,弥补过磅单的瑕疵,同时确保“三流一致”的税务合规性。 如果需要具体表格填写模板或税务沟通话术,可进一步提供资料,我帮你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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