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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有留底税抵扣增值税,那么每月计提的销项税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每月有留底税抵扣增值税,那么每月计提的销项税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30日
回答 1
我来给你解答这个问题。 每月计提的销项税不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分析如下: ### 正常情况(销项税大于进项税) 当本月销项税减去本月进项税再减去上期留抵税额后,若结果为正数,即需要交税,月末需做转出应交增值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 - 进项 - 上期留抵的差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按照规定计算并结转应交增值税,不存在将销项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情况。 ### 特殊情况(销项税小于进项税) 如果本月销项税小于进项税,加上上期留抵税额后,仍不需要交税,继续作为下个月的留底税额。此时也无需进行特殊账务处理,月末自然随账务结转即可(不需要做凭证结转,到下个月财务软件会默认上月余额为期初数),同样不会涉及将销项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只有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时,才会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将相应的留抵税额转出,而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所以,在进项税还没扣完有留抵税额的情况下,每月计提的销项税按正常的增值税核算流程进行处理,不会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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