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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A公司上班,但公司没有开社保户,所以老板把我放在他名下另...

我在A公司上班,但公司没有开社保户,所以老板把我放在他名下另一个B公司里,缴纳社保。但这部分社保费最后需要还给A,有什么合理的办法转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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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这种情况,以下是一些合理的解决办法: ### 一、调整账务处理 - A公司记账:A公司可以设立“其他应收款-代付社保费(B公司)”科目,用于核算替员工支付给B公司的社保费用。当支付社保费时,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例如,A公司为员工支付了社保费共计5000元,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代付社保费(B公司)5000,贷:银行存款5000。 - B公司记账:B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社保费时,应确认一项负债,可设立“其他应付款-代收A公司社保费”科目。同时,按照正常的社保核算流程,将属于员工个人部分和公司承担部分分别进行核算。对于员工个人部分,在发放工资时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收A公司社保费(员工个人部分)”“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等科目;对于公司承担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社保费”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收A公司社保费(公司部分)”科目。 ### 二、签订协议明确权责 - 双方协议:A公司和B公司应签订一份详细的协议,明确约定由A公司承担员工在B公司缴纳社保的费用,以及双方在社保费用支付、核算、退还等方面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协议中要明确费用的承担主体、支付方式、结算周期等关键条款,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 与员工沟通:公司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告知员工社保缴纳的实际情况以及后续的费用处理方式,取得员工的理解和同意。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添加相关条款等方式,明确员工知晓并认可这种社保缴纳和费用处理方式。 ### 三、费用结算与退还 - 定期结算: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对A公司代付的社保费用进行结算。B公司应根据社保缴费明细,计算出A公司应承担的社保费用总额,包括公司部分和代扣的员工个人部分。 - 费用退还:在结算完成后,B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将A公司代付的社保费用退还给A公司。退款时,B公司应编制付款凭证,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收A公司社保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A公司收到退款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代付社保费(B公司)”科目。 ### 四、税务处理 - A公司:A公司为员工支付的社保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作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扣除,但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如B公司开具的发票或收款凭证等。 - B公司:B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社保费用时,一般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需要按照规定对代收的社保费用进行所得税等相关税务处理。如果B公司将收取的社保费用作为收入核算,可能需要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仅作为代收代付款项,不计入收入,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在税务申报中进行明确说明。 ### 五、注意事项 - 合规性:虽然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解决社保费用的支付和退还问题,但公司仍需确保社保缴纳的合规性。B公司作为社保缴纳的主体,应按照社保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不得出现欠缴、漏缴等情况。 - 审计与监督:为了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公司应加强对财务核算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定期对社保费用的支付、核算、退还等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协议执行情况是否良好,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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