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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我以前年度的税已经勾选了认证抵扣了,到现在这个...

您好我想问下,我以前年度的税已经勾选了认证抵扣了,到现在这个税对应的钱不用付了,我做了进项税额转出,我现在报税时,我的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应该在税务局上调至哪行里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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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提出的问题,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 进项税额转出在申报表中的位置 你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填写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具体位置如下: 1. 第二部分“进项税额转出额”: 该部分对应栏次为第13至23栏,用于填写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明细。 例如: - 第13栏:填写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金额。 - 第14至23栏:根据具体转出原因(如非正常损失、免税项目等)分类填写明细金额。 2. 自动汇总: 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将转出金额汇总到主表的“进项税额转出”栏(通常在主表第14栏),无需手动填写。 ### 具体操作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进入“我要办税”模块,选择“增值税申报”。 2. 找到附列资料(二): 在申报表中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找到第二部分“进项税额转出额”。 3. 填写转出金额: - 根据转出原因(如非正常损失、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等),在第14至23栏中选择对应的项目填写金额。 - 第13栏会自动汇总所有转出金额。 4. 提交申报: 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表,系统会自动将转出金额计入主表。 ### 注意事项 1. 分类填写: 如果涉及多种转出原因(如既有非正常损失,又有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需分别在第14至23栏中填写,避免混淆。 2. 数据准确性: 确保转出金额与账务处理一致,避免因填写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3. 政策依据: 进项税额转出需符合税法规定(如非正常损失、用途改变等),建议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核查。 ### 总结 你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二部分“进项税额转出额”中,具体栏次为第13至23栏。填写后,系统会自动汇总到主表,无需额外操作。若涉及多种转出原因,需分类填写明细。建议在申报前再次核对账务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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