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老师
回答于06月02日
金牌答疑老师
作为一名资深会计,我来给你详细讲讲缴纳个人部分社保时,“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选用区别:
### 1. 先交社保,后发工资(用“其他应收款”)
- 场景:企业先为员工垫付了社保个人部分,后续通过扣工资收回。
- 会计分录:
- 缴纳时:
`借:其他应收款——XX员工(个人社保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 发工资时扣回: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XX员工(个人社保部分)`
- 原理:企业先替员工支付了个人社保,相当于对员工形成债权,需通过“其他应收款”记录垫付资金。
---
### 2. 先发工资,后交社保(用“其他应付款”)
- 场景:企业先发放工资(未扣社保个人部分),后期统一缴纳社保时再从员工工资中补扣。
- 会计分录:
- 发工资时(未扣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 缴纳社保时补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机构(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 原理:企业尚未扣除员工工资,但需向社保机构缴纳个人部分,形成对员工的负债,因此用“其他应付款”过渡。
---
### 3. 关键区别总结
| 科目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付款 |
|----------------|------------------------------------|------------------------------------|
| 使用场景 | 企业先垫付,后从工资中扣回 | 企业先发工资,后补扣并缴纳 |
| 资金流向 | 企业→社保机构→员工(垫付后收回) | 企业→员工→社保机构(补扣后支付) |
| 债务关系 | 企业对员工享有债权(员工欠企业) | 企业对员工承担债务(企业欠员工) |
---
### 4. 实务建议
- 优先使用“应付职工薪酬”:根据会计准则,个人社保部分属于职工薪酬范畴,理想情况下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详见[参考资料5^])。例如:
-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 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 若工资已发且需补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补扣部分)`
- 简化处理:小企业若未细分科目,可按“先交后扣用应收,先扣后交用应付”原则操作,但需在账务中明确备注,避免混淆。
---
### 5. 常见误区提醒
- 误区1:直接将个人社保挂“其他应付款”。
纠正:只有先发工资、后补扣时才用“其他应付款”,否则可能掩盖企业垫资的事实。
- 误区2:混淆“应付职工薪酬”与“其他”科目。
纠正:个人社保本质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优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更合规(参考[会计准则要求^5^])。
---
总结:根据资金流转顺序选择科目,核心是明确企业与员工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操作中,建议结合企业规模和财务规范性选择明细科目,确保逻辑清晰、便于对账。
作为一名资深会计,我来给你详细讲讲缴纳个人部分社保时,“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选用区别:
1. 先交社保,后发工资(用“其他应收款”)
- 场景:企业先为员工垫付了社保个人部分,后续通过扣工资收回。
- 会计分录:
- 缴纳时:
`借:其他应收款——XX员工(个人社保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 发工资时扣回: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XX员工(个人社保部分)`
- 原理:企业先替员工支付了个人社保,相当于对员工形成债权,需通过“其他应收款”记录垫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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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先发工资,后交社保(用“其他应付款”)
- 场景:企业先发放工资(未扣社保个人部分),后期统一缴纳社保时再从员工工资中补扣。
- 会计分录:
- 发工资时(未扣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 缴纳社保时补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机构(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 原理:企业尚未扣除员工工资,但需向社保机构缴纳个人部分,形成对员工的负债,因此用“其他应付款”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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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键区别总结
| 科目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付款 |
|----------------|------------------------------------|------------------------------------|
| 使用场景 | 企业先垫付,后从工资中扣回 | 企业先发工资,后补扣并缴纳 |
| 资金流向 | 企业→社保机构→员工(垫付后收回) | 企业→员工→社保机构(补扣后支付) |
| 债务关系 | 企业对员工享有债权(员工欠企业) | 企业对员工承担债务(企业欠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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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实务建议
- 优先使用“应付职工薪酬”:根据会计准则,个人社保部分属于职工薪酬范畴,理想情况下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详见[参考资料5^])。例如:
-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 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 若工资已发且需补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补扣部分)`
- 简化处理:小企业若未细分科目,可按“先交后扣用应收,先扣后交用应付”原则操作,但需在账务中明确备注,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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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常见误区提醒
- 误区1:直接将个人社保挂“其他应付款”。
纠正:只有先发工资、后补扣时才用“其他应付款”,否则可能掩盖企业垫资的事实。
- 误区2:混淆“应付职工薪酬”与“其他”科目。
纠正:个人社保本质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优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更合规(参考[会计准则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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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根据资金流转顺序选择科目,核心是明确企业与员工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操作中,建议结合企业规模和财务规范性选择明细科目,确保逻辑清晰、便于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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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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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老师
05月20日
(拿起计算器,边按边说)咱建筑公司这会计科目设置啊,得讲究实用、清晰。
资产类:
- 一级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可细分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
- 二级科目示例:“应收账款”下按客户名称设二级,如“XX电力公司”“XX绿化项目甲方”;“存货 - 原材料”按材料种类,像“钢材”“木材”“花卉苗木”等设二级;“固定资产”按类别,如“房屋建筑物”“施工设备”等设二级,三级可具体到设备名称,像“挖掘机1号”“搅拌机2号”。
负债类:
- 一级科目: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 二级科目示例:“应付账款”按供应商,如“XX建材厂”“XX劳务队”;“应交税费”按税种,增值税、所得税等设二级。
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成本类:工程施工(很关键),下面按合同号设二级,比如“XX电力工程合同一号”“XX绿化工程A合同”。每个合同号下,再设“合同成本”(人工、材料、机械、其他直接费等明细可作三级)、“毛利”等三级科目,清晰核算各合同成本收益。
损益类:主营业务收入(按工程项目或业务类型细分二级)、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
孩子,咱这建筑行业会计科目设置,就得贴合业务实际,把每个项目、每笔收支都弄得明明白白,这样账目才清楚,税务审计啥的来了也不怕。(认真地看着你,眼神里满是叮嘱)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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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老师
05月20日
(认真看着你,缓缓说道)孩子,这税前扣除的事儿可不能马虎。一般来说啊,购入职工食堂食材费用要想税前扣除,发票是最重要的凭证。但也不是除了发票就绝对不行,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从正规的供应商那里购买食材,对方是增值税纳税人,那必须得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这是基本要求。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人家能开发票,你就拿发票回来记账,这样税务上才认可。
要是从一些菜市场的小摊贩那儿买食材,这些小摊贩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也没法子给你开正规发票。这种情况呢,你可以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再加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收款凭证可不能随便写写,得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不然税务可不认。
说到这500元以下的食材费用开收据能不能税前扣除。按说小额零星经营业务,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太一样,有些地方可能管理得松一点,但这不代表你能随便用收据来扣。要是被税务查出来,还是有可能让你调整的。所以啊,哪怕金额小,也尽量把凭证准备得规范点,别抱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