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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小企业准则,月末未交增值税怎么做凭

一般纳税人 小企业准则,月末未交增值税怎么做凭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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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金田老师 回答于05月28日
金牌答疑老师
在一般纳税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下,月末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需遵循以下步骤: --- ### 1. 确认当月应交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月末需计算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公式为: 当月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 - 上期留抵税额 若计算结果为正数,则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若为负数,则为留抵税额(无需结转,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中)。 --- ### 2. 结转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 情况一:当月应交增值税为正数(需缴纳) 需将“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说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过渡,体现税负的结转过程。 #### 情况二:当月应交增值税为负数(留抵税额) 无需做会计分录,留抵税额保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中,自动用于抵扣后期销项税额。 --- ### 3.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的处理 次月缴纳税款时,按实际缴纳金额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说明:通过“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已缴税款,确保与“应交增值税”科目分离。 --- ### 4. 注意事项 1. 科目设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2. 留抵税额处理: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借方余额(留抵税额),无需结转,直接留至下期抵扣。 3. 预缴增值税的处理:若企业有预缴增值税,月末需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 ### 示例分录 #### 场景1:当月应交增值税为正数 - 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万元 - 进项税额6万元 = 4万元(需结转)。 - 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000 #### 场景2:当月留抵税额为负数 - 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万元 - 进项税额8万元 = -3万元(留抵,不结转)。 - 会计处理:无需做分录,3万元留抵税额保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 --- ### 总结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纳税人,月末需根据应交增值税的计算结果,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结转正数余额至“未交增值税”,留抵税额则无需处理。实际缴纳时直接冲减“未交增值税”科目。这一流程既符合税法规定,也确保了会计处理的清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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