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初级会计

初级会计

建筑行业预收款预交增值税申报时属期如何填?谢谢

建筑行业预收款预交增值税申报时属期如何填?谢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8日
回答 1
希文老师
希文老师 回答于05月28日
金牌答疑老师
建筑行业预收款预交增值税申报时属期按以下方式填写: ### 一般纳税人 1. 预缴时: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预缴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此表无需填写属期,主要是记录预缴的税款信息,包括预缴的增值税额、预缴地点等。 2. 申报时:一般纳税人应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等相关申报资料。在主表及附列资料中进行相应填写,主表第88行“纳税检查调整的税款”栏次,应填写本月发生的预缴税额,同时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中填写预缴的税款金额,该行第1列“期初余额”和第4列“期末余额”反映的是累计预缴的税款情况,属期与正常申报所属期一致,即按月或按季申报。 ### 小规模纳税人 1. 预缴时: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同样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不涉及属期填写。 2. 申报时: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申报,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将预缴的税款在相应的栏次进行抵减。申报表的属期为季度,如第一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等,在对应的季度申报表中准确反映预缴情况,确保预缴税款能在本季度的应纳税额中正确抵减。
更多
0
讨论1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标签词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