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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帐目

更新时间:2020-08-24 浏览量:10097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发放由政府财政负担的免费防疫苗是否免征增值税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发放由政府财政负担的免费防疫苗是否免征增值税,今天小编已经在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快来和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进行学习和了解吧! 对卫生防疫站调拨或发放的由政府财政负担的免费防疫苗不征收增值税。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拨或者发放由政府财政负担的免费防疫苗,同样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及药械征收增值税的批复 以上就是的全文内容啦,不知道看完上文之后,大家是不是已经学会了这个知识点呢?若是大家对此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会计老师哦;想要学习更多相关财税知识的朋友,可以来牛账网免费试听增值税等课程哦;关注我们的公众号。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的通知小编已经整理在下文了,想要学习和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帮助到大家哦。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的通知 财会〔2020〕1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现予印发,与《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自2021年1月1日起同步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 财政部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pdf 好啦,以上就是关于的全部内容啦,...
市政府发放的人才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关于企业所得税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今天我们来说说个人所得税吧,个人所得税以个人的收入所得为纳税依据缴纳税款,那么“市政府发放的人才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怎么规定的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市政府发放的人才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的有关内容,希望文章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问题:市政府发放的人才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答案:《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地方政府发放的补贴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范围,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好啦!以上就是“市政府发放的人才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的全部内容啦,有疑问的朋友不要忘记咨询我们在线答疑老师哦。
关于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通知
个人所得税的内容是税务内容中和我们生活关联最为密切的税务内容,因此我们也是需要全面了解的,并且本身税务内容的处理就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会计人员更需要全面的掌握各种税务的知识内容,也因此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有关“有关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通知”知识内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有关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通知”的知识内容,来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关于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通知【享受主体】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捐赠的企业和个人【优惠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享受规定的全额税...
被政府收回的房产能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土地增值税一般是纳税人购进或者转让土地所有权而缴纳的一项增值税税目,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超率累进计算方法,有朋友问,“被政府收回的房产能否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么?关于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在下文中做了详细的整理,有兴趣的小伙伴,快来一起看下文吧!被政府收回的房产能否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四、关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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