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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留置权

更新时间:2020-08-24 浏览量:10002
什么是留置权
没有梦想的人生是不完美的,实现了的梦想,又是那么的平常、淡淡和恬静,但却是真实的人生,是值得回味的人生。对于学员提问的有关什么是留置权问题,牛账网老师已经做出了解答,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帮助到需要的学员,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看看解答内容吧。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以及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牛师一对一解答,老会计手把手教学,只要你不会,只要你求问,我们一定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必有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即可成立,不过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那有关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学员了解吗?一起来看看吧。(1)债权人合法占有 债务人动产。【举例】仓库保管人对未支付保管费的物品进行留置,即属于合法占有。(2)债权已届清偿期 。(3)占有的动产与该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特别提示】企业之间 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举例】张三将摩托车送到李四处维修,因对维修费产生争议拒绝支付,摩托车被李四扣留。此时成立的就是留置权。请问:张三把摩托车的维修费用支付给李四后,李四以张三1年前欠自己的3万元到期债务未归还为由,拒绝归还摩托车,是否可以?答:不可以。因为摩托车与该3万元之间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对比】①留置权只能在动产 上设定,抵押权可以设定在不动产和动产上,质权可以设定在动产和权利上。②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是约定担保物权。##2020年注册会计师查分预约通道####2020年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老师还是听到很多小伙伴说今年本来打算报考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成功报名,因此现在就想参加2021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那么为了解决这些学员的问题,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为将会在2021年注会考试简章公布后的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相关内容,请大家实时关注网站,准时查收,同时牛账网现还推出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招生计划,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