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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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税收抵免政策有什么(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项目介绍)
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最起码对税这块要有所了解,今天小编就“我国税收抵免政策有什么(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项目介绍)”这个一个问题为大家整理小面文章,有对“我国税收抵免政策有什么(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项目介绍)”这块知识还不是很了解的,可以查阅:第一:可以全额抵扣的项目①职工工资②职工的五险一金③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支出(举例:公司是卖电脑的,电脑是从厂家或者供应商批发过来的,开给公司的发票可以全额抵免企业所得税)第二:部分金额抵扣的项目①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14%(举例:公司全体职工工资这个月发了10万,即使职工福利费花了2万,抵扣的部分也只能是:10万x14%=1.4万。下同)②工会经费:不超过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③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8%④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但不得超过全年销售额的5%,取最小值(举例:2021年度公司销售额50万,业务招待费5万,发生额的60%为5万x60%=3万,销售额的5‰为50万x5‰=2500,那么只能抵免2500。)⑤广告费:不得超过全年销售额的15%总之关于“我国税收抵免政策有什么(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项目介绍)”分享内容了,希望上面文章可以给各位带来一些帮助和启发。各位会计伙伴还想在会计行业学习更多新的财税知识内容的话,就请关注我们的网站。
税收抵免是哪个意思(税收抵免政策具体方法一览),新手会计对这方面比较迷茫,今天我们就一起来阅读以下相关文章,希望能在工作中帮到大家。
什么是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措施。
税收抵免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具体办法是,先按纳税来自国内外全部所得或财产计算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然后再扣除其国外缴纳的部分,其余额即为实际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税收抵免一般多采取限额抵免办法,即抵免数额不得超过按照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
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但不包括:
(一)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二)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三)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四)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五)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六)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法定税率明显高于我国的境外...
三税收抵免名词解释是怎样的(税收饶让和税收抵免的区别和联系)
税收抵免名词解释是怎样的(税收饶让和税收抵免的区别和联系),很多小伙伴对这方面不是特别了解,小编今天特此整理了相关内容放在下文,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阅读以下文章吧。
什么是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措施。
税收抵免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具体办法是,先按纳税来自国内外全部所得或财产计算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然后再扣除其国外缴纳的部分,其余额即为实际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税收抵免一般多采取限额抵免办法,即抵免数额不得超过按照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
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但不包括:
(一)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二)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三)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四)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五)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六)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每个行业都有会计,遇到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但是关于“退役军人税收抵免的会计账务处理”问题,不管你从事的是哪个行业,也都会遇到此类问题,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退役军人税收抵免的会计账务处理”的内容,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个人所得税: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纳个人所得税。(条例第4条)2、军转干部就业免税。从2003年5月1日起,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2001]国转联8号、财税[2003]26号)3、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免税。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办发(2004)10号]4、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免税。从2003年5月1日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2001]国转联8号、财税[2003]26号)企业所得税:1、军转干部就业免税。对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军转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其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01]国转联8号、财税[2003]26号)2、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商业零售企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