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经济法主体的分类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来源:牛账网 作者:大智老师 阅读人数:17154 时间:2025-03-27


【多项选择题】以下关于经济法主体的分类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经济法的调控主体都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B、政府的职能部门都是调控主体
C、社会团体可以成为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
D、事业单位可以成为经济法的主体
【答案】A,B,C
【解析】A项:经济法的调控主体并不都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全国人大享有宏观调控的立法权,可以成为调控主体;B项:政府的职能部门并非都是调控主体,只有依法承担宏观调控职能的政府部门,才能成为调控主体;C项:在社会团体中,有些行业协会等在行业内部规则的形成和治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社会团体本身并不直接具有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职能,并不属于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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