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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9331 时间:2024-03-20

【单项选择题】当代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

A、民商法主导模式

B、行政法主导模式

C、经济法主导模式

D、民商法、经济法主导,其他部门法辅助模式

【答案】D

【解析】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第二个阶段始自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从最初诸法合一发展为刑法、民法分离;以后又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以致发展到十几个法律部门,这个时期对经济关系调整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第三个阶段是进入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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