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注册会计师 > 每日一练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对于上述两种方式,…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对于上述两种方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9786 时间:2025-01-0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森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注册会计师历年真题、考试大纲、思维导图、学霸笔记干货分享
8963已经申请领取资料
点击下载

【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对于上述两种方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认购公司设立公司时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B、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其发行新股之前,公司的全部股东都是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假设无转让股份的情况)

C、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设立时应发行股份总数股份总数的35%

D、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股份只能向特定对象募集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表述错误,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点评】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因此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是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而且在公司设立后发行新股之前,如果股东们没有转让过股份,那么公司的全部股东就是设立公司时的发起人,没有其他主体。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特定对象募集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实困难,但是也并非不能成功,有志者事竟成,由于注会备考周期过于漫长、考试内容过于困难,因此干货资料在备考过程中不能缺少,现牛账网有如下注会干货资料:

资料一:注册会计师2套拔分卷+口袋书

资料二:注册会计师资料包《经济法法条》《税法必背考点》《财管必背公式》《税法必背公式》

资料三:注册会计师易错易混知识点资料包

以上列举只是部分干货资料,如果你还想获取更多干货资料,点击免费获取即可了解并下载全部干货资料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zckj/604715.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标签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