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来源:牛账网 作者:大智老师 阅读人数:14651 时间:2024-09-01


【多项选择题】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土地使用权赠与,以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B、土地使用权互换,互换价格不等时,以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C、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有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D、土地使用权出售的,以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答案】A,B,D
【解析】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具体情况 | 计税依据规定 |
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 | 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 | 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 | 所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差额: 1.互换价格相等,计税依据为零 2.价格不等,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
土地使用权出让 |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2.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3.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
房屋附属设施 | 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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