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经向监事会提出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后遭拒绝的,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 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法定资格股东的要求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大智老师 阅读人数:13618 时间:2024-03-17


【单项选择题】某上市公司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经向监事会提出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后遭拒绝的,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 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法定资格股东的要求是( )。
A、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B、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C、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D、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对此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规定是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 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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