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雇员王某2023年每月领取工资8500元,9月领取加班奖金350元、季度奖金1500元。前8个月王某的工资薪金所得已经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40元,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王某9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8380 时间:2025-11-03
【单项选择题】某企业雇员王某2023年每月领取工资8500元,9月领取加班奖金350元、季度奖金1500元。前8个月王某的工资薪金所得已经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40元,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王某9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60.5
B、505
C、900
D、425
【答案】A
【解析】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500×9+350+1500-5000×9)×3%-840=160.5(元)
【点评】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预扣法: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提示1】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提示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提示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提示4】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提示5】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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