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某房地产公司委托房产经纪公司销售房产,采取基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约定由房地产公司、经纪公司与购买方三方签订销售合同,12月31日收到经纪公司的代销清单显示销售总金额12000万元,其中基价为7000万元,超基价部分应分给经纪公司5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房地产公司应确认销售收入( )万元。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8961 时间:2025-09-26
【单项选择题】2024年10月某房地产公司委托房产经纪公司销售房产,采取基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约定由房地产公司、经纪公司与购买方三方签订销售合同,12月31日收到经纪公司的代销清单显示销售总金额12000万元,其中基价为7000万元,超基价部分应分给经纪公司5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房地产公司应确认销售收入( )万元。
A、5000
B、7500
C、7600
D、12000
【答案】D
【解析】采取基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与基价,孰高确认,不得减除支付给受托方的分成额。所以,房地产公司应确认销售收入为12000万元。
【点评】这道题考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金额的确认,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委托方式收入金额的确认要求:
委托方式 | 合同协议签订情况 | 收入金额的确认 |
支付手续费 | ----- | 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 |
视同买断 | 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 | 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买断价格中的较高者 |
企业、 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 | ||
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 | 买断价格 | |
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 | 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 | 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基价中的较高者,企业按规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额,不得直接从销售收入中减除 |
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 | ||
受托方与购买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 基价加上按规定取得的分成额 | |
包销方式 | 包销期内可根据包销合同的有关约定,参照上述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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