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9993 时间:2025-04-02


【单项选择题】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本题中,全体合伙人已经委托赵、钱执行合伙事务,所以孙、李不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限。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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