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7428 时间:2024-12-10


【单项选择题】关于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
B、以铁路运输方式载运旅客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按照铁路合作组织清算规则清算后的实际运输收入
C、实行免退税办法的退(免)税计税依据为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D、以航空运输方式载运货物或旅客的,如果国际运输或港澳台运输各航段由多个承运人承运的,为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后的实际收入
【答案】A
【解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提示】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济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以下区别:
1.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2.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
3.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进料加工实行免税并退税政策;来料加工实行免税不退税政策。
【点评】本题考查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 | 具体业务 | 计税依据 |
(一)生产企业 | 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 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 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 | |
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 | 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金额 | |
(二)外贸企业 | 出口货物 | 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 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 |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 | 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 清算后的实际运输收入;应税服务收入 |
2.实行“免退税”办法 | 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收缴款凭证上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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