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2月1日起,下列各项中不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的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1864 时间:2024-11-28


【单项选择题】自2020年2月1日起,下列各项中不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的是( )。
A、纳税人丢失税控专用设备中已开具且已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非正常户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D、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答案】A
【解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5)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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