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不征或免征房产税的有(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2549 时间:2024-10-17
【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征或免征房产税的有( )。
A、农村居民出租的房产
B、农村居民居住的房产
C、城市居民所有的自住用房
D、城市居民拥有的营业用房
E、城市居民投资联营的房产
【答案】A,B,C
【解析】农村的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城市居民所有的自住用房,可以免征房产税。
【点评】本题考查房产税税收优惠。相关内容参考如下:
一、减免税基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免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税。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四)个人拥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税。
二、减免税特殊规定
1.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税。
2.经有关部门鉴定,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等临时性房屋,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纳税。
5.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7.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8.对经营公租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税。
9.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10.至2027年12月31日前,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11.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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