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甲县的一工业企业,在2023年10月将新建的一栋厂房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6500万元,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共计3700万元,转让该厂房缴纳除增值税外的相关税费合计39万元。另外,该企业在6月转让一栋旧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1200万元,支付印花税0.6万元,无法取得评估价格,但可以提供购房发票,此栋旧办公楼是2015年6月购入,购置原价700万元,缴纳契税20万元,并取得契税完税证明,转让旧办公楼时缴纳其他税费7.2万元。该企业就上述业务事项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6429 时间:2024-10-01


【单项选择题】位于甲县的一工业企业,在2023年10月将新建的一栋厂房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6500万元,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共计3700万元,转让该厂房缴纳除增值税外的相关税费合计39万元。另外,该企业在6月转让一栋旧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1200万元,支付印花税0.6万元,无法取得评估价格,但可以提供购房发票,此栋旧办公楼是2015年6月购入,购置原价700万元,缴纳契税20万元,并取得契税完税证明,转让旧办公楼时缴纳其他税费7.2万元。该企业就上述业务事项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832.70
B、929.97
C、975.11
D、1242.60
【答案】C
【解析】出售新建厂房的销售收入=650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3700+39=3739(万元)。
增值额=6500-3739=2761(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2761÷3739×100%=73.84%,适用增值税税率 40%,速算扣除系数为 5%。
应纳土地增值税=2761×40%-3739×5%=917.45(万元)。
按购房发票所载金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700×5%×8=28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700+280+0.6+7.2+20= 1007.80(万元)。
增值额=1200-1007.8=192.20(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0%=192.20÷1007.80×100%=19.07%,适用税率 30%,速算扣除系数为0。
应纳土地增值税=192.20×30%=57.66(万元)。
综上合计,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917.45+57.66=975.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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