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20331 时间:2024-09-26


【单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D、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涉及解散公司的诉讼。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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