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429 时间:2024-08-15


【多项选择题】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 )。
A、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
B、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
C、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
D、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
E、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对此知情的辛公司订立的合同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这里“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是基于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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