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了一份房屋产权证书,郭某系房屋产权人。李某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声称自己几年前就从该区房产管理局领到了所涉房产的产权证书。因交涉没有结果,李某 遂以房屋产权人的名义向区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经复议审 理,区政府复议决定撤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郭某接到决定书后没几天即遇交通事故死亡。郭某的妻子对该决定不服,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 列关于本案当事人起诉的效力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8295 时间:2024-04-06


【单项选择题】某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了一份房屋产权证书,郭某系房屋产权人。李某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声称自己几年前就从该区房产管理局领到了所涉房产的产权证书。因交涉没有结果,李某 遂以房屋产权人的名义向区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经复议审 理,区政府复议决定撤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郭某接到决定书后没几天即遇交通事故死亡。郭某的妻子对该决定不服,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 列关于本案当事人起诉的效力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本案不属于法定受案范围
B、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原告没有先申请复议处理
C、本案起诉不成立,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郭某的妻子没有原告资格,应以郭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D、本案起诉成立,法院应当通知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原告资格的转移。原告资格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转移: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行政机关的 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本题中该起诉成立,法院应当通知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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