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5135 时间:2024-04-01


【单项选择题】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B、教师受聘为学习班授课取得的课酬所得
C、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的其他人员从律师处获得的报酬
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
【答案】A
【解析】选项B、C,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按照“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点评】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强调个人所从事的是由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业主除外)。 2.特殊事项 (1)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税法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注意】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 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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