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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疫情期间食物发生变质造成的损失,增值税怎么处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465 时间: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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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疫情期间食物发生变质造成的损失,增值税怎么处理?由于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具有人传人的特点,因此大家都在响应国家号召,“非必须,不外出”自行在家隔离,另外也有很多企业都因为疫情而关门,不能复工,尤其是餐饮业,那餐饮业疫情期间食物发生变质造成的损失,涉及的增值税应该怎么处理呢?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餐饮企业疫情期间食物发生变质造成的损失,增值税怎么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我们可以知道,由于疫情期间造成的损失是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这种情况下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同时也不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都被我们称为非正常损失。


不难看出,“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而“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新增加的规定。

 

因此,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给非正常损失进行了新的定义。

如果纳税人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是货物或者不动产那则进项不得抵扣,但是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因此,餐饮企业因疫情原因造成的损失是属于不可抗力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所以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并且也不需要做进项税额处理。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有关餐饮企业疫情期间食物发生变质造成的损失,增值税怎么处理的问题整理的有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已经看明白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理解的,都可以来牛账网咨询专业的答疑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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