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疫情期间食物发生变质造成的损失,增值税怎么处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828 时间:2020-02-12
餐饮企业疫情期间食物发生变质造成的损失,增值税怎么处理?由于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具有人传人的特点,因此大家都在响应国家号召,“非必须,不外出”自行在家隔离,另外也有很多企业都因为疫情而关门,不能复工,尤其是餐饮业,那餐饮业疫情期间食物发生变质造成的损失,涉及的增值税应该怎么处理呢?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餐饮企业疫情期间食物发生变质造成的损失,增值税怎么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我们可以知道,由于疫情期间造成的损失是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这种情况下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同时也不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都被我们称为非正常损失。
不难看出,“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而“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新增加的规定。
因此,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给非正常损失进行了新的定义。
如果纳税人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是货物或者不动产那则进项不得抵扣,但是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因此,餐饮企业因疫情原因造成的损失是属于不可抗力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所以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并且也不需要做进项税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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