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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有关问题的解答

来源:牛账网 作者:万万老师 阅读人数:12139 时间: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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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中的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有些问题,小伙伴们还不太解,牛账网小编和大家一起看看有关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双职工家庭的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分为两种情况

1、纳税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在同一个城市的,并且在这个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只能有一人按照租金定额标准扣除。

2、纳税人及配偶主要工作不在同一个城市的,并且在这个一两个城市都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分别按照租金定额标准扣除。


二、主要工作的城市是指纳税人受聘任职的城市或地区,如果没有任职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是指汇算清缴所在税务机关的城市


三、合租形式的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根据有关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两人及以上房屋合租人(非夫妻关系)若都在租赁合同上签字,则承租人都可以根据租金定额标准来扣除。


四、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有关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有关问题的解答给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类的相关知识的,敬请关注牛账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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