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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调整后原合同怎么开票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300 时间: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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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会计处理的重要依据,增值税调整后原合同怎么开票呢,下面是小编做的详细整理解答,快来小编一起具体来看看吧,也许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帮助哦!

增值税调整后原合同怎么开票?

企业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发票。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之前的,一律按照原税率纳税和开具发票;在4月1日以后的按调整后的新税率纳税和开具发票;因此,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与签订合同的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与签订合同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来判断的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有关系;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第一节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

第四条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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