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登记期间取得的发票怎么抵扣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728 时间:2024-01-18
我国目前可以抵扣的进项凭证有合规的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那么转登记期间取得的发票怎么抵扣呢,针对这种情况,小编整理了下相关内容,想知道的同学们不妨一起来看看吧。
问:我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据此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可以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规定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应凭重新开具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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