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毁损的原材料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转出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2058 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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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然灾害毁损的原材料的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是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
在税法中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里讲的非正常损失主要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而我们这里讲到的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属于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毁损,这种情况是不属于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所以因自然灾害毁损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可以可以抵扣的,我们并不需要进行进项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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