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可以不立账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346 时间:2023-09-02
定额征收是纳税机关对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经营期间内,核定纳税人应缴纳税所得和应纳税额从而进行分时期征收纳税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所得税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可以不立账吗,小编为大家总结了问题的答案,大家请看下文,不懂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
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否做账
当你发生税款时做入账处理;没有发生税款时没账可入。
理解核定征收的定义: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区别:
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区别
1、核定的范围不同。
(1)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范围是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定额管理比照执行。(2)核定征收核定的范围是《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或者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等情况。其中有个体工商户、小规模企业、企事业单位等。
2、核定的时间等前提条件不同。
(1)定期定额核定是在纳税申报之前,是一种预先的核定,一种事先的推定,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而不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也可以说是事先确定一个缴纳标准,有关纳税人须根据这个标准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申报。
(2)核定征收是当纳税人违反了申报义务,或者记账、保存凭证等其他协助义务时,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核定,按规定在其申报之后,以申报为参考进行核定,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是为了确认已经发生的纳税义务,对将来可能的税收没有确认作用。
3、核定的程序不同。
(1)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程序:包括自行申报、核定定额、定额公示、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等六个必要环节。
(2)核定征收核定的程序比较简单,一般情况下要经过自行申报、核定定额、上级核准、下达定额等几个环节,没有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程序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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