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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方法(附各种形式的促销的账务处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624 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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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方法(附各种形式的促销的账务处理),最近很多小伙伴都对这方面有疑问,今天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放在下文,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阅读以下文章吧。

促销方式一:买赠形式

甲粮油公司为了推广刚上市的橄榄油,决定在2019年9月份开始促销活动:凡购买一瓶500ml橄榄油的顾客都将免费获得一瓶500ml的花生油。已知一瓶500ml的橄榄油的市场价格是80元,成本为50元,500ml花生油的市场价格20元,成本为12元,当月共销售1000瓶橄榄油,同时赠出1000瓶花生油,累计销售额为80000元,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税费的话,账务上如何处理?需不需要针对赠送的花生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账务处理:

甲粮油公司以买赠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应将总的交易金额在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橄榄油 64000

–花生油 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橄榄油 50000

–花生油 12000

贷:库存商品–橄榄油 50000

–花生油 12000

2、个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促销方式二:赠送积分

甲粮油公司为了推广刚上市的橄榄油,决定实施一项奖励积分计划,顾客每购买一瓶500ml的橄榄油便可获得200个积分,每个积分的单独售价为0.1元,该积分可抵现金使用,永久有效,粮油公司预计积分能全部被兑换完毕。已知一瓶500ml的橄榄油的原价为80元,成本为50元。截止到月底,累计销售橄榄油1000瓶,同时赠送了200000积分,根据以往经验,预计所有积分都会被兑换,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税费,账务上如何处理?需不需要针对赠送的积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账务处理:

本例中粮油公司向顾客赠送的积分属于向顾客提供了一项实质性的权利,应当作为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顾客购买橄榄油的单独售价合计为80000元,考虑积分的兑换率,估计积分的单独售价为20000元(0.1 元×200000个积分×100%)。粮油公司按照橄榄油和积分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具体如下:

分摊至橄榄油的交易价格=[80000÷(80000+20000)]×80000=64000(元)

分摊至积分的交易价格=[20000÷(80000+20000)]×80000=16000(元)

因此,粮油公司应当在橄榄油的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64000元,同时确认合同负债16000元,等到积分兑换时再冲减合同负债,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橄榄油 64000

合同负债 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橄榄油 50000

贷:库存商品–橄榄油 50000

积分被兑换时:

借:合同负债 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0

2、个税处理:

甲粮油公司的奖励积分计划,实质上就是为顾客提供了商业折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折扣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促销方式三:赠送礼品

甲粮油公司为了推广刚上市的橄榄油,于本月16日在酒店举行新品发布会,届时会随机向参会的客户赠送一瓶500ml的橄榄油,一瓶500ml的橄榄油的售价为80元,成本为50元。本次新品推广活动,共赠送出500瓶橄榄油,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税费的话,账务上如何处理?需不需要针对赠送的礼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账务处理:

甲粮油公司将自产的橄榄油免费赠送给参会人员,用于宣传推广,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账上不需要确认收入,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即可。

借:销售费用 4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2、个税处理:

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企业以业务宣传、广告目的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应按照“偶然所得”税目征缴个税。因此,甲粮油公司需要为获得礼品的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不同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方法(附各种形式的促销的账务处理)大家都明白了吗,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过没关系大家可以注册牛账网会员,我们有专业的老师为您一对一的解答各种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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