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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变更与延续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153 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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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制行政权角度讲,行政法是指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控制的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实施的法,那对于行政许可变更与延续是如何规定的呢?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呢?


一、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1.变更

被许可人随时可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提出变更请求。如疫情期间很多企业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生产口罩和防护用品

2.延续

在有效期届满30旦放提出申请,达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决定,逾期的视为准予延续(默示批准)。

二、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①压缩办理时间

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旦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上述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②简并申请文书

③减少材料报送

④简化送达程序

⑤更新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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