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征政策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84 时间:2023-07-11
最近有不少的会计小伙伴,来咨询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这个问题是很简单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接下来就“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征政策”由小编为大家解惑吧。下文由详细的相关讲解,有兴趣的会计小伙伴可不要错过哦。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征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最新附加税费减免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规定:“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11号)规定:“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
三、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征政策”为大家介绍完了,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事宜。其实看完之后是不是感觉也并没有很难,不如点击下方链接关注我们的网站免费领取相应的资料包,继续学习更多的会计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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