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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351 时间: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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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很多项目都需要我们去纳税,我们基本上都算得上是纳税人,大家有可能对这块很疑惑,下面小编就“纳税人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吗”这个专项事件,来问大家好好说一说,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跟我着我一起看看。纳税人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吗

纳税人是否可以先补缴税款,后期再缴纳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一、关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

(一)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因此,纳税人的依法应缴的滞纳金可以待欠缴税费缴纳后再依法缴纳。

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是否可以延缓?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及政策解读,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如果纳税人在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如果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税款不享受延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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