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的税收风险提示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024 时间:2023-07-07
对于“借款合同中的税收风险提示”一直是会计小伙伴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问题有些新手存有疑问,想知道这个问题答案的小伙伴一起来阅读文章吧,希望各位小伙伴可以把会计知识基础打牢固。借款合同中的税收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中的税收风险有哪些1、银行同业拆借所签的借款合同。
2、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
3、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财务咨询合同。
4、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5、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6、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不超过3万、,按季申报不超过9万,免交增值税,但是万分之三的购销合同印花税需要缴纳。
7、培训合同。
8、委托代理合同。
9、签订出版合同。
10、签订借款展期合同。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以上知识点就是小编为大家所整理的关于“借款合同中的税收风险提示”的问题,大家是不是已经知道该如何去处理了。如果你对某一个知识点还有许多疑问的话,欢迎注册牛账网的账号,领取免费的会计知识资料包,同时还会有专业老师免费为你答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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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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