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下固定资产的政策须知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825 时间:2023-07-13
企业在日常中都会发生一些购货,购货既包括商品、材料等存货的购进活动,也包括固定资产购进业务;购进存货与固定资产,便相应发生了付款业务。小伙伴们对“后疫情时代下固定资产的政策须知有哪些”知道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吗?本节就一起来看一下关于“后疫情时代下固定资产的政策须知有哪些”的会计分录吧。
后疫情时代下固定资产的政策:财税〔2018〕54号规定: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政策不受单位价值限制。
3.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提醒: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不是多扣,而是指“提前扣除”,“一次性”扣除当期纳税调减,后折旧摊销期间都进行纳税调增。
因此,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会存在税会差异的。
关于“后疫情时代下固定资产的政策须知有哪些”的会计分录就介绍到这里。看完之后,大家认为小编所讲的内容讲明白了吗?对于“后疫情时代下固定资产的政策须知有哪些”会计分录大家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及时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怎么咨询呢,首先要关注我么你的网站,成为我们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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