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开始时间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14 时间:2023-07-13
个人所得税的内容是税务内容中和我们生活关联最为密切的税务内容,因此我们也是需要全面了解的,并且本身税务内容的处理就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会计人员更需要全面的掌握各种税务的知识内容,也因此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有关“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知识内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的知识内容,来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说,您应当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如果是办理2020年度个税年度汇算的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办理。逾期办理的还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无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收入”指什么?
此处收入指“毛收入”,即为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对于工资薪金而言,通俗理解即为应发工资;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而言,通俗理解即为税前收入,不是您实际拿到手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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