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涉税处理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861 时间:2022-02-17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昊天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时候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如果你对此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继续往下看吧,以下是牛账网为大家带来的相关介绍。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

  2、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其他应注意的是:

  1、如果纳税人是实行按季度或按月预缴所得税的,那么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该在年度结束后的5日内进行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到汇算清缴的时候再一并缴纳。

  2、假若纳税人已经按照相关的规定预缴税款,但是因为有特殊的原因,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那么应该在申报期限之内提出书面申请延期,再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就需要后续在核准的期限内进行办理。

  3、如果纳税人是因为不可抗力,并不能在汇算清缴的期限内,办理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或者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这时就应当按照税收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但是,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再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破产、撤销、解散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况,并且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的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的企业所得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如果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况,再合并或者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就应当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地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但如果其纳税人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改变的,那么就不需要登记,其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小伙伴们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考证信息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可以帮您解决考证就业等一系列的学习难题,您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一:真的可以做到报税不加班,不出错了!

资料二:增值税、个税、社保…网上报税申报流程(电子版分享)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scl/156561.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