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ITS一号指令的管辖原则,东道国可以在( )等方面行使管辖权。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783 时间:2024-07-10
【单项选择题】根据UCITS一号指令的管辖原则,东道国可以在( )等方面行使管辖权。
A、基金的销售及信息披露
B、基金的核准、监管
C、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律适用
D、基金投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欧盟的基金法规与监管一体化进程。根据母国管辖为主的原则,在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准、监管、投资、销售、信息披露、法律适用等方面都由母国的监管机关行使管辖权,东道国则在基金销售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管辖权。参见教材(下册)P282。
赞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