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开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账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牛账网 作者:hanquanquan 阅读人数:18430 时间:2018-12-18
发票已开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赊销方式下,没有开具发票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确认收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增值税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发票已经开了别人又不要了还可以用吗?
既然已经开出发票,这张票当然是有效的。即使对方不要,发票联可以自行留存,凭发票的记账联记账、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事宜。但这张票不能交予其他客户使用,原因很简单:发票都是记名的,一经开具发票上的购方就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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