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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的划分标准及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8636 时间:2020-04-10

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基于管辖权而产生的,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那大家知道民事诉讼管辖的划分标准是什么?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事诉讼管辖的划分标准具体如下所示:

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

 

二、民事诉讼管辖的具体内容:

1.级别管辖

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2)特殊地域管辖:

纠纷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
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票据纠纷 票据支付地
运输合同纠纷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  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
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公司住所地
【注意】特别管辖不排除一般管辖,上述纠纷均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

(1)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继承遗产发生的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注意】专属管辖排除地域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4.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向两个以上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有关民事诉讼管辖的划分标准及具体内容是什么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参加初级考试的学员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都可以来牛账网咨询老师,注册就送做账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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